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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我们,柬埔寨王国水资源与气象部国务秘书本汉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部长鄂竟平阁下、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宋玛·奔舍那阁下、缅甸联邦共和国交通与通讯部常务秘书温凯阁下、泰王国总理府国务部长贴宛·立巴潘洛阁下、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黎功成阁下,相聚中国北京,出席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

我们忆及,为了促进次区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增进各国人民福祉,缩小六国间发展差距,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并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促进南南合作,我们六国于2016年3月共同建立了澜湄合作机制。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发表的《三亚宣言》和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发表的《金边宣言》均要求成员国加强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和利用方面的合作。

我们认识到,水资源是澜湄合作成员国人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和宝贵财富。六国针对各自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面临的水资源挑战,制定了水管理战略和规划,旨在通过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包容式发展。

我们忆及,《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提出,做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顶层设计,加强水资源政策对话。

我们围绕“提升水伙伴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主题,交流了澜湄国家水治理的政策、经验和最佳实践,回顾了澜湄水资源合作的进展,展望了澜湄水资源合作的发展方向和优先行动。

自澜湄合作启动以来,我们六国共同努力,落实六国领导人的决定,推动澜湄水资源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成果包括:

1.六国共同制定了《澜湄水资源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该文件是澜湄水资源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确定了六个合作领域并且每个领域由两个成员国联合牵头;

2.六国成立了澜湄水资源合作联合工作组,作为澜湄水资源合作决策的协调机构,推进水资源领域务实合作;

3.六国共同举办了首届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加强了水资源政策对话,发表了《昆明倡议》,凝聚了合作共识;

4.六国开展了广泛的技术交流,促进了数据和信息共享,包括在汛期共享水文数据,共同准备和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

5.加强人员往来,设立高级人才培养奖学金计划,来自六国的1000多人次的官员、专家和学者参加了水资源技术交流与培训;

6.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在中国成立,积极支撑六国在技术交流、研究、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六国对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包括派专家到中心短期工作;

7.积极与湄公河委员会等其他次区域合作机制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水资源研究所和全球水伙伴等国际机构开展合作。在这方面的代表性进展是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与湄公河委员会秘书处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我们感谢六国相关部门对于澜湄水资源合作的有力支持,他们的支持是对澜湄水资源合作联合工作组和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所发挥的积极协调作用的有益补充。

我们意识到,每个成员国的水行业需要更多的支持与关注,以便应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澜湄合作不断推进所带来的需求。

与此同时,六国面临着相同的挑战,例如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增长带来的水资源、能源、粮食需求压力增大,洪旱灾害频发,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水利基础设施滞后和水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些共同的挑战以及我们关于繁荣与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构成了我们实质性合作所需要的战略基础。

我们认识到,在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加强水治理对于应对这些挑战至关重要,特别是要采取综合方法,统筹考虑政策、技术、融资、社会和环境问题,促进社会包容、民生改善和清洁绿色发展。

我们将继续采取共同行动,特别是通过政策对话、信息交流、经验分享、能力建设、伙伴关系发展等,来落实我们领导人的决定。

我们将全力支持《澜湄水资源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的实施,积极寻求资源,推动联合工作组提议项目的及早实施,尽快启动有利于改善民生的示范项目,例如安全饮用水和大坝安全。

我们在全面落实《中国向其他五个成员国提供澜沧江汛期水文信息的谅解备忘录》的同时,加强和拓展成员国在澜湄水资源领域综合数据和信息共享合作。

我们将共同努力,通过增加投入、改善风险评估、加强联合研究与知识共享,提高六个成员国预防和减轻涉水灾害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我们将加强成员国间涉水问题(包括跨界问题)的对话与协调,就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联合研究,深化洪旱灾害应急管理合作。我们将更多地采取参与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国公众对于澜湄水资源合作的认识和支持。

我们重申,澜湄水资源合作将坚持“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这一澜湄合作主题,增进互信和互惠,充分协商,尊重各成员国为改善本国水安全所作出的努力,共同建设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打造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我们再次确认,我们之间的合作充分考虑各成员国实际需求,借鉴本地区和其他地区的经验,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水目标的实现,统筹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关系,推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为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2020年在老挝成功举行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鼓励澜湄水资源合作与其他合作机制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包括与湄公河委员会、《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战略》的合作,我们支持澜湄水资源合作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一带一路”倡议协同增效。我们支持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发展广泛的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知识和资源,为区域水治理的不断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同意定期轮流举办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委托联合工作组就举办下一次部长级会议保持密切沟通。

我们真诚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主办此次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感谢相关方面的支持。

2019年12月1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