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
一、2020年2月20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以下简称“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市举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沙伦赛·贡玛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柬埔寨王国副首相兼外交国际合作部大臣布拉索昆、缅甸联邦共和国国际合作部部长觉丁、泰王国外交部长敦·帕马威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出席。老挝和中国外长共同主持了会议。
二、外长们回顾了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和第四次外长会成果落实情况,积极评价《<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 2019年度进展报告》,一致认为澜湄合作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各领域务实合作深入推进,六国政治互信不断提升,共同利益持续扩大,睦邻友好更加巩固。
三、湄公河国家外长们赞赏中国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本着公开透明和负责任的态度,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分享防控、诊疗等技术指南,高度赞赏中方采取的有力举措,对中方战胜疫情充满信心。外长们评价湄公河国家相关部门为抗击疫情所作积极努力。外长们同意根据各国具体情况,积极考虑世界卫生组织相关建议,加强信息分享、经验交流和科研合作,本着团结合作的精神,共同应对疫情,防止发生其它新疫情。
四、外长们赞赏2019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项目取得积极进展,欢迎中方继续通过基金支持2020年度项目,赞赏上述项目为促进澜湄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希望基金支持更多务实管用、惠及民生的项目。各方将努力提升项目质量和实施效率,加强项目管理,增强基金有效性,更好地服务各国民众。
五、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3+5+X合作框架”进一步完善,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和青年交流合作中心正式成立,水资源合作中心、环境合作中心、澜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和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运行良好。外长们欢迎水资源、农业和环境合作规划,希望加快制订产能、互联互通、跨境经济合作规划。
六、外长们同意促进政党对话和治国理政交流,加强灾害管理、传染病防控、打击非法贩毒、恐怖主义、网络犯罪、贩卖人口、走私贩运枪枝弹药等非传统安全事务合作。外长们同意秉持澜湄合作精神,根据各国法律法规,增进六国边境地区地方政府和边境管理部门交流对话。
七、外长们重申应加强澜湄国家互联互通,注意到中国和东盟致力于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和《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战略(三河流域机制)总体规划(2019-2023)》。
八、外长们欢迎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撰写的《关于共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的建议》,同意鼓励六国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订具体方案。外长们鼓励“陆海新通道”建设与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对接,连接中国中西部大市场与充满生机的东盟市场,增强经济韧性,促进产业融合,确保供应链效率,推动澜湄地区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九、外长们支持根据《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优化地区产能分布,实现产能优势互补,提升各国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外长们注意到在成立产能与投资合作促进联盟、启动“多国多园”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六国商协会举办首次纺织业峰会,发表《纺织服装产业产能合作联合声明》。
十、外长们赞赏澜湄水资源合作提质升级。首届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成功举行,通过《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和《澜湄水资源合作项目建议清单》。水资源联合工作组召开特别会议,共同应对湄公河流域旱情。湄公河国家外长赞赏中方在澜湄合作框架下向湄公河五国直接报汛,以及为应对澜湄流域严重旱情所作积极贡献。外长们一致同意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继续深化水资源合作,扩大分享水文信息,加强洪旱等灾害应急管理合作,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尽可能减少对澜湄流域民生和环境的负面影响。外长们欢迎湄公河委员会秘书处成为澜湄水资源合作联合工作组观察员并与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一、外长们赞赏中方为扩大湄公河国家农产品输华采取的积极举措,鼓励加强农业合作,加快落实《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计划(2020-2022)》,充分发挥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和农技推广平台作用,开展农技推广项目,提升六国农产品竞争力,探讨开展食品和粮食安全合作的可能性及共建农业产业合作园区。
十二、外长们赞赏澜湄合作在教育、卫生、减贫、红十字会、妇女和青年事业等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同意支持在相关领域开展更多项目和培训,鼓励提供更多奖学金,增进各国民众福祉。
十三、外长们赞赏各国共同庆祝澜湄合作启动三周年暨2019年“澜湄周”,鼓励六国开展更多民间和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民众澜湄意识。
十四、外长们高度肯定澜湄合作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取得的丰硕成果,认为这对于推动澜湄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五、外长们积极评价六国国家秘书处(协调机构)所作贡献,欢迎中方举办六国秘书处(协调机构)第二次培训和首次联席会议,希望各方进一步完善六国国家秘书处(协调机构)联络机制,加强沟通,更好地统筹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
十六、外长们同意秉持开放、包容和互补精神,继续推动澜湄合作同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湄公河委员会、三河流域机制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协调发展。湄公河国家外长们欢迎中方成为三河流域机制发展伙伴。
十七、外长们一致重申继续支持多边主义,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世界贸易组织为基石并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外长们重申澜湄合作将在协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协商和协调、自愿参与、共建、共享的基础上,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树立新型国际关系典范。
十八、外长们祝贺澜湄合作外交联合工作组秉持友好、开放和包容精神,不懈努力,推动第五次外长会成功举行。
十九、外长们同意共同努力,推动2020年在老挝举行的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二十、外长们感谢老方为此次外长会所做的周到安排。
二十一、澜湄合作第六次外长会将在缅甸举行,由中缅共同主持,日期和地点将由双主席共同决定。